2009年3月18日 星期三

信念與寄托

在宗教學裡,有這么一個說法:
1 宗教都是嘗試將人類自我中心的存在轉化為以實在為中心的新方向。
2 但並沒有公開的證據可資證明有任何一個宗教在救贖論上是獨一而優越的,以致於較其他宗教更加靠近終極實在。(所謂的證明、證據又是另一個課題)

正如祈克果說過的人生三個存有階段(感性存有、理性存有、宗教存有),
以上兩點是一個信仰者的漸進過程,是一位信仰者生命的不斷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從第一點進入第二點,那是對宗教信仰認知的一個檢驗關口:專家學者,或說每個認真的信仰者都會在追問那終極的實在或真理時,發現不同宗教之間的差異性,其關鍵性大於彼此間的相似性。

但我這裡想要強調的則是,人們單單要進入上面說的第一點就已經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了。就說說本文的主題吧——信念與寄托,這看似同義詞的兩個概念其實只要一線之差就會表現出兩種截然不同的信仰認知和態度,廣義而言,更是一種人類生活的態度。現實生活中,多數人談不上真正有信念,只能說是有寄托。有信念意味著你會為那個更高的東西來獻身;有寄托則意味著某個更高的東西來為你服務。所謂的服務,用更淺白的話就是宗教信仰是被你來消費的。

所以請不要再隨便說宗教信仰都是人類的心靈寄托。這首先需要排除掉消費的觀念,仿佛宗教信仰是市面上眾多的產品之一,可有可無。如此我們才能以正確的態度來看待心靈寄托這件事,即承認我們都是不完善和有限的人,需要藉著信仰的他者來使我們的生命更趨完善、豐盛和幸福。

從自我中心轉變為他者中心,一個人為何要相信宗教,這當中還有許多值得討論的主題,以上說的只是其中的一個切入點。今天的社會充斥著許多對宗教信仰的誤解以及信仰者本身的錯誤示范,因此我們需要重新來認識和思考宗教信仰在我們生命中的重要性,這不是出於興趣或專業,而是攸關每一個人自己要去追問的生命意義。